本人及家人身体健康,有从事本行业的激情和热情,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 (1)、愿接受公司的管理 ,参加统一的各种培训。
(2)、提供合法身份证,以便公司建立真实的档案。
(3)、必须按公司要求,统一悬挂“高原圣果专营店”形象招牌。
(4)、愿自觉维护“高原圣果专营店”品牌形象,不得借“高原圣果专营店”品牌效应损害消费者利益。
(5)、开业后愿向公司提供店面及销售场面照片,以便公司建立客户档案。
(6)、加盟后三个月不提供开业照片和经营状况的,公司将撤消加盟资格。
(7)、公司与加盟店为垂直连锁业务关系,而非上下级关系,互无投资关系,各加盟店不得借“高原圣果专营店”品牌,做任何违法事情,否则由各加盟店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。
(8)、“高原圣果专营店”之 VIS 、 POP 、各种创意广告以及<< 加盟手册 >> 之著作权属于整体知识产权不可分割的部分,未经授权禁止使用、翻印、转载、复制,否则,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。 |